該案也被銅仁市列為首起監察委移送審查的職務犯罪案件,去年7月的庭審過程在中國庭審公開網上進行了全程現場直播。
當時,張藝在庭審中懺悔說,“通過這件事情,我深深認識到自己所犯的嚴重錯誤,給單位、家人和社會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危害,我內心無比悔恨、內疚,恨自己辜負了組織對我的信任、單位對我的培養,辜負了父母對我的栽培和殷切期望。”
“我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從今後,我一定痛定思痛,下定決心好好改造,徹底洗滌渾濁的思想,重新樹立正確的認識目標和價值觀,用正確的理想和價值觀回報社會,好好做人。”
去年8月15日,思南縣人民法院對該案宣判。該院認為,張藝在其所在單位股室負責人找其談話時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視為自動投案,且在調查時如實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實,系自首;案發後監察委員會立案前退回全部贓款,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後果的發生,可從輕處罰。
該院判決張藝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