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對拒不投案自首、投案後拒不如實供述犯罪實或有串供、提供偽造證據的,公安機關將及時抓捕歸案並依法從嚴懲處。
五、對窩藏、包庇犯罪嫌疑人,幫助犯罪嫌疑人毀滅、偽造證據或幫助犯罪嫌疑人逃跑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線索,對舉報提供線索直接破案並經核實的有功人員,予以30000元的獎勵,並依法為其保密並保護其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該通報同時附有昭平警方的聯繫方式,29日晚,北青報記者從昭平縣公安局邱警官處核實,該通報內容屬實,剛剛發出,尚未有嫌疑人投案自首。
(來源:《北青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