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0日電/ 1.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稱“天保控股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邢國友同志,現任黨委書記、董事長趙家旺同志違反政治紀律,履行巡視整改責任不力問題。2016年7月,十屆市委巡視反饋意見指出,天保控股公司黨委會除討論幹部人事事項外,極少研究其他“三重一大”事項,未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落實“兩個責任”的具體措施進行研究,下屬公司內控薄弱,存在較大廉潔風險。2018年4月,十一屆市委巡視發現,天保控股公司黨委對巡視整改敷衍塞責、虛構董事會會議時間、“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落實不到位;對系統內領導人員違規違紀問題高舉輕放,下屬公司管理失控問題仍時有發生,“兩個責任”落實依然不力。邢國友、趙家旺作為企業主要負責人,本應擔負起落實巡視整改的政治責任、領導責任、工作責任,積極推動整改措施落地見效,但二人政治意識、紀律意識弱化,對紀律要求置若罔聞,在市委巡視組已經指出相關問題的情況下,仍敷衍了事、消極應付,甚至弄虛作假、邊改邊犯,對巡視整改走過場、擺樣子。2019年3月,邢國友、趙家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黨內警告處分。
2.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稱“高新區”)工委巡視員、副書記張世軍同志違反工作紀律,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不力問題。2018年10月,在高新區某論壇舉辦過程中,高新區工委宣傳部未按照規定對論壇活動履行審批程序、未對主講人進行嚴格核查、未對現場進行有效管控,導致出現錯誤言論,造成惡劣影響。張世軍作為負責宣傳工作的副書記,本應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把好導向、守住陣地、管好隊伍,但卻重視不够、履職不力,對意識形態陣地失察失管。2019年2月,張世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天津藥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稱“藥研院”)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湯立達同志違反工作紀律,履職不力,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問題。2002年9月,湯立達任藥研院黨委書記、副院長期間,藥研院將原合成制藥研究部改制成為藥研院占股51%、職工參股合計占49%的合資企業。改制時,對投入80.35萬元的6個在研項目未作評估,直接劃歸合資企業經營。2005年9月,湯立達擔任藥研院黨委書記、院長後,對相關項目未經評估、無償劃歸合資企業經營的問題仍未予糾正。湯立達作為藥研院主要負責人,本應認真履職盡責,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但其違反工作紀律,對藥研院長期存在的無形資產未評估問題置之不理、不采取糾正措施,造成國有資產損失。2019年4月,湯立達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