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日電/記者2日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案件處理,將落實簡易處理規定,仲裁審限縮短至三十日內。
新華社報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國總工會、全國工商聯、中國企業聯合會及中國企業家協會日前共同下發《關於實施“護薪”行動全力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 將全力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案件處理工作。
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通知要求,全國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民法院、工會、企業代表組織要採取統一行動,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調解結案難、調查取證難、裁審銜接難等問題,完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相互協調、有序銜接的多元處理機制,依法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這位負責人表示,將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預防、協商和調解,引導用人單位與農民工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將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作用,加強調解與仲裁、訴訟銜接,提高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質效,集中限時辦結超審限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案件;將依法發揮終局裁決、先行裁決、先予執行等制度效能,提高爭議案件仲裁終結率,對重大案件實行仲裁機構負責人掛牌督辦制度。
這位負責人指出,將統一裁審法律適用標準,建立裁審證據銜接制度,強化案件審判、執行和保全,完善案件審理機制,暢通立案“綠色通道”,主動依職權調查,充分發揮簡易程序和小額速裁機制功能;將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作為重點民生案件納入速執程序,及時給予執行救助等;將落實案件保全規定,對農民工追索工資案件申請財產保全的,一般不應要求擔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