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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夯實養老保險“第三支柱”
http://www.CRNTT.com   2019-08-10 08:41:52


  中評社北京8月10日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日前發布的《2019年消費者金融素養調查簡要報告》顯示,國內有28.72%的人願意通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來保障老年時期的開支。這一占比相對不高的數字,既說明很多人自我養老保險意識還很薄弱,也表明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商業養老保險激勵政策。

  參照國際經驗,我國已建構起“三支柱”為內容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在目前養老保險金賬戶資金構成中,“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的占比超過七成,“第二支柱”職業年金與“第三支柱”商業養老保險分別僅占17%和13%,“第三支柱”有很大的強身壯體空間。

  作為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重要選項,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國家在31座城市啟動實施了稅優健康險試點,從3年多的試點實踐看,這一政策性保險陷入了“叫好不叫座”的尷尬境地。同時,去年5月1日起在相關地方實施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效果也不大理想。統計顯示,截至去年底,稅延養老保險累計實現保費7160萬元,承保件數3.9萬件。相對全行業保費收入而言,稅延養老保險存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下一步,有必要通過政策杠杆進一步擴充商業養老保險的延展空間與服務成效。

  首先,要破除妨礙商業養老保險激勵政策宣傳推廣的認知瓶頸。目前來看,無論稅優健康險還是稅收遞延險,都未在公眾層面引起廣泛認知,很多人對其一知半解或者全然不解。一個重要原因是,相關政策宣傳推廣力度不夠,商業保險機構也沒有做好對客戶的營銷工作。下一步,有必要加大對商業養老保險激勵政策的宣傳工作力度。

  其次,要破除阻礙商業養老保險政策落地與顯效的服務瓶頸。不同於基本養老保險由單位統一強制購買,也不同於職業年金繳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稅優健康險和稅延養老險都不帶任何強制性,單位沒有為員工個人購買的義務。同時,針對購買人開展的憑據核實、個稅扣除等工作,也要增加單位的財務成本,一個單位是否願意提供相應的業務服務,直接影響員工的購買意願。因此,改變商業養老保險“叫好不叫座”的尷尬局面,有必要從政策角度對基層單位相關服務行為作出規定,同時可研究探索將稅優健康險與稅延養老險的稅收抵扣申報列入綜合納稅申報的範疇。

  再次,要認識到,稅收優惠支持幅度太小是稅優健康險與稅延養老險的共同“硬傷”。拿稅延養老險來說,2.5%的優惠納稅率即便是針對可領取10000元商業養老金的繳費者來說,免稅額只有250元,體驗感幾乎可以說無足輕重,更何況還有1000元的月度免稅額限制。與稅延養老稅收優惠額度相比,全年總共2400元的健康險免稅額更是難以產生吸引人的效果。因此,有必要提高商業養老保險稅優支持比例,同時適量放寬扣稅額度,並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國民收入增長以及個稅政策調整等情況及時完善。

  最後,要及時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類型。可適當拓展稅優產品種類,比如可以考慮將給付型、津貼型等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納入稅收優惠政策範圍,也可以探索將重疾、身故或全殘保險品種列入稅延保險優惠範疇等。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張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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