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呂梁市人民檢察院還查明,2004年4月,王見剛以陝西古冶事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向交城縣信用聯社系統部分職工及親友吸收存款395萬元。檢察機關認為,王見剛在向信用聯社借款後還清了全部本息,其行為不符合貸款詐騙罪中“以非法貸款為目的”的構成要件,向信用聯社職工及親友吸收存款395萬元,其行為不符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中“公開向社會上不特定人員吸收公眾存款”的構成要件,其行為不構成犯罪,故決定對王見剛不予起訴。
一名接近王見剛的人士告訴澎湃新聞,王見剛自從商以來,儘管生意越做越大,甚至從太原發展到了北京,但多年來一直官司不斷,多涉及借貸糾紛,有一起案子甚至從山西高院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他也由此得罪了不少人,“此前也有刊物對他的這些事情進行過報道,他因畢業於師範學校,因此對於名譽和宣傳方面較為看重,他甚至到法院起訴這家雜誌社名譽侵權,但最終以撤訴告終。”
上述人士稱,此次王見剛被抓,警方稱其主要犯罪地點為嵐縣和交城縣,但這兩個縣只是他事業起步的地方,實際上王見剛已多年不在縣城活動,“涉及到的可能是一些陳年舊案,外界雖有傳言,但始終沒有統一說法。最近一段時間,警方仍在兩地調查取證。”
(來源:澎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