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是完善藥品短缺監測預警和應對機制,實施藥品停產報告制度,推動醫療機構設置急(搶)救藥等庫存警戒線,建立健全短缺藥品常態儲備機制;
三是抓緊制定規範醫療機構用藥管理文件,強化醫療機構用藥管理。推動各級醫療機構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用藥模式,提高公立醫院基本藥物配備品種數量占比;
四是完善藥品採購政策。對國家和省級短缺藥品清單中的品種允許企業合理定價、直接掛網採購。對替代性差、市場供應不穩定的短缺藥品,採取集中採購等方式保供。研究加大急需藥品進口政策措施;
五是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原料藥壟斷、操控市場等違法違規問題;
六是統籌做好組織實施、宣傳引導等工作。
“國務院建立短缺藥保供機制,實際就是從生產、流通、使用,以及市場監管等多方面綜合施策,既要堅持市場化原則,又要防止市場失靈,努力保障供應和價格穩定。”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在會上表示。
科學分析藥價上漲原因 建立藥品信息預警監測機制
監測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70%的常用藥價格降低或持平,抗癌藥等高價藥品價格平均降幅達到18%。30%左右常用藥的價格有所上漲,個別品種漲幅較大。
對於藥品漲價的原因,陳金甫分析說:一是市場調節的機制還不充分。漲價藥品多數具有市場容量小、競爭不充分的特點,往往臨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現“以缺逼漲”的態勢。
二是上游原料藥壟斷漲價。一些藥品或者是原料藥生產環節高度集中,原料藥分銷的渠道容易被控制,通過壟斷控銷來達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三是有客觀的成本因素。如人工成本投入增加、產品質量水平提高、環保投入增加。
“藥品的價格是重大民生問題,中央高度關注,藥品價格、藥品質量、供應使用是一個整體,要統籌考慮。有關部門須履行職責,協同配合,綜合治理。”陳金甫指出,價格方面要穩定,穩中有降,也要允許有降有升;保障質量方面,包括推動創新藥,推動質量一致性評價,推動中國重大臨床用藥的使用範圍,比如抗癌藥談判時,價格不是唯降、唯低就好,還要考慮保證質量,讓老百姓吃藥管用,不耽誤救治。
針對之前出現的“撲爾敏過度漲價、硝酸甘油一定程度短缺”現象,陳金甫回應說:“我們採取了幾個應對舉措,一是約談企業,說明情況予以糾正,回歸正軌。二是拒不糾正的,通過社會信用體系給予懲戒,向社會公布、披露,用市場機制來解決市場的問題。三是依法處置。市場監管總局對原料藥壟斷等不正當競爭已經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正在立案調查的還有一些,在這方面起到了震懾和糾偏作用。對出現的漲價事件已經形成了部門聯動、及時應對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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