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31日電/從11月1日,也就是明天開始,《北京市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正式實施。
新規中規定:每輛外地號牌車輛一年中只可辦理12次“進京證”,每次核發的“進京證”最長使用期限為7天,限行區域延伸至北京六環路和通州區全域,其中不含六環主路和高速公路主路。在“進京證”有效期屆滿前,車輛應駛出限行範圍,否則將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
按照辦理12次進京證來算,每輛外地號牌車輛每年可以在辦證範圍內通行的時間為84天,占全年時間的23%。根據實際需要,既可以連續申辦,也可以每月或不定期申辦。進京證依舊可以在網上辦理,網上辦理後需自行下載打印、並放置於車內前風擋玻璃處。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副主任 容軍:那麼市民有一些疑問,這涉及到我們一年是指的是從今年11月1日到明年11月1日還是怎麼樣。那麼我們在這裡告訴市民,我們這裡是按的自然年,從明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來計算的。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新規對外地號牌車輛的停放也進行了約束。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在限行範圍內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進入限行範圍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以100元罰款,並記3分。
(來源:央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