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條 在大陸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同等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其在台灣地區參與的項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視為專業工作業績,在台灣地區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同等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
為進一步便利台灣同胞來大陸就業執業,共享大陸發展機遇,支持在大陸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灣同胞,按照有關規定參與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參加職稱評審時,其在台灣地區參與的項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視為專業工作業績,在台灣地區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同等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
第22條 台商子女高中畢業後,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可以在大陸參加相關高職院校分類招考。
為了讓台商子女獲得更多接受大陸優質高等職業教育的機會,教育部鼓勵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的台商子女,積極參加各地以“文化素養+職業技能”為評價方式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在大陸的高速發展中實現成長成才夢想。
第23條 進一步擴大招收台灣學生的院校範圍,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比例。
教育部將加大工作協調,指導各地進一步擴大招收台灣學生的院校範圍,不斷滿足台灣學生來大陸上大學的需求,優化院校和專業布局,提高中西部院校比例,為台灣學生來大陸創造更多學習機會和良好學習環境。
第24條 台灣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台灣教師和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
近年來,教育部會同財政部不斷完善台灣學生資助政策。財政部、教育部修訂台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中央財政將面向在祖國大陸普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就讀的台灣地區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發放獎學金,並在原有基礎上增設了特別獎,擴大了獎勵範圍,提高了獎勵標準,符合條件的台灣學生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獎學金。
第25條 歡迎台灣運動員來大陸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和職業聯賽,積極為台灣運動員、教練員、專業人員來大陸考察、訓練、參賽、工作、交流等提供便利條件,為台灣運動員備戰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杭州亞運會提供協助。
歡迎中國台北奧委會或單項協會派隊參加大陸全國性體育比賽,願向台灣運動員提供與大陸運動員同場競技的平台,幫助兩岸運動員提升競技水平。歡迎台灣運動員、教練員、專業人士來大陸考察、訓練、參賽、工作和交流,將在場館設施、服務保障、訓練參賽、交流合作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特別是在準備和參加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杭州亞運會等大型賽事期間,將積極考慮台灣運動員需求並予以積極協助。
第26條 台灣運動員可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聯賽,符合條件的台灣體育團隊、俱樂部亦可參與大陸相關職業聯賽。大陸單項體育運動協會可向台灣同胞授予運動技術等級證書。歡迎台灣運動員報考大陸體育院校。
目前大陸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聯賽已向台灣同胞開放,並制定了優惠政策。台灣運動員以內援身份參加,這將為更多台灣運動員參加大陸職業聯賽提供機會。同時,符合條件的台灣體育團隊、俱樂部亦可參加大陸相關職業聯賽。大陸體育部門將對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對於台灣運動員和體育愛好者,如其參加大陸體育賽事、達到相應運動技術等級標準並提出申請,大陸單項運動協會將向其授予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歡迎台灣運動員報考大陸體育院校,大陸體育院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對台招生工作。
(來源:中國台灣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