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⑤:如果今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填報,該怎麼辦?
如2019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在領取工資薪金時享受,需先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並在單位發放最後一個月工資前報送至扣繳義務人,才能在今年剩餘月份補充享受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來不及,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
提醒⑥:如果12月份補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享受,該怎麼辦?
如果已填報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可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稅務局官方網站相關界面,選擇“使用此前數據自動生成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確認信息”功能,並點擊“一鍵確認”完成確認;如果相關信息沒有變化,即便沒有進行上述操作,系統將在明年繼續按填報情況自動辦理扣除。
提醒⑦:如果今年沒有但明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該怎麼辦?
如2020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可通過手機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登錄稅務局官方網站填報。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