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協認為處分沒錯
市律協複查委認為,周律師作為執業律師,將庭審情況以微博、博客向媒體披露的方式公之於眾,無異於向所有不能旁聽的人員公布庭審情況,違反了不公開審理案件的訴訟制度。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願洩露的情況和信息,應該予以保密。複查委員會認為婦科檢查記錄、病歷等均屬於當事人個人隱私,在沒有征得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人不應對外披露。周律師的辯解不能成立。
複查委員會認為,周翠麗律師在庭審過程中違反法庭紀律及在庭外面對公眾情緒失控等行為,完全有悖於律師的專業素養,嚴重損害了律師職業形象,構成了《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中規定的“嚴重損害律師職業形象的行為”,應當給予相應的行業紀律處分。周翠麗律師關於“反駁婦科檢查證據,是證據抗辯,醫學影像不是肖像”、“隱私重要,但公平公正更重要”的辯解不能成立。
關於其他律師的處分情況,市律協有關人士表示,將於近一兩天向公眾正式公布。據悉,此次處理結果,市律協稱為最終決定。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