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4日電/不久前,曾在美國金融業鼓噪一時的“吸存-貸款”代表性人物查爾斯·基廷去世,終年90歲。他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利用美國經濟的暫時混亂和人心不穩,以5100萬美元收購了林肯“存貸公司”,並以此為平台,騙取無數無知的用戶,把在銀行的存款轉存到他的旗下,許諾給予高出市場價的利率。結果可想而知,基廷的許諾沒有兌現,且讓許多存款人血本無歸。最終基廷因欺詐等罪名入獄。
此案最具諷刺意味的是,當基廷面臨指控時,曾高薪雇用後來成為美聯儲主席的格林斯潘為他撰寫報告。而格林斯潘在報告中聲稱存款人沒有“可預見的風險”,“公司運作可靠且管理專業”。此外,包括著名參議員麥凱恩在內的五名議員為基廷的所作所為辯解。但在美國存款人的眼中,基廷是個不折不扣的“世紀大騙子”。
這個真實的事件能夠給我們太多的警示和教訓,對改革中的中國有巨大的現實借鑒意義。而最主要的教訓就是要分清什麼才是真正的“創新”。判斷“創新”有兩個標準:一是看“創新”因何而出;二是看為誰而出,誰是最終最大受益人。
筆者認為,利用政策空子提出的“創新”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創新,只有彌補政策漏洞的“創新”才可稱之為真正的創新。在互聯網金融領域,有的人隨意提出一些自以為是的改革主張和舉措,其實質是利用改革,為少數塔尖人物牟取私利。其特點是模糊風險界限,以利蓋險,鼓動大眾情緒,拒絕或排斥監管。這是十分危險的遊戲。
當前互聯網衍生產品如支付寶、餘額寶等活躍引起關注屬正常現象,如何有針對性的進行監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益突出。筆者認為,對這些互聯網衍生產品必須盡快進行收編、改編和整編。
收編:依照公司法、合同法核實身份,確定構成,授予經營牌照,決不允許繼續“無照經營,無證經營”,滿足其在其位、謀其利的合法需求。
改編:依照工商法規明確經營範圍和經營產品;防止越界經營;人員入册,產品入列;進行反投機,防詐騙法律教育。
整編:加強市場監督和行業自律;強化審計,信息透明,適時派駐巡視審核專業人員,對市場進行實時監控。
互聯網像個大舞台,任何人都能上台展示精明和愚鈍。我們應在合理利用互聯網的同時,警惕基廷一樣的“聰明人”,確保中國金融改革的穩定。(作者是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來源:《環球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