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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冰冰:我應弘揚社會正氣 |
中評社北京11月6日電/今年9月15日,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50家社團在北京聯合簽署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自律公約》。公約明確提出“十提倡”“十不為”,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追求職業理想、弘揚行業良好風尚為統領,是新形勢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道德規範的加強版。11月5日在北京舉行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自律公約》座談會,大家針對《公約》踴躍發言。
范冰冰作為座談會上的年輕演員,也作了專題發言。她在發言中認為:《公約》從實際出發,以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維護憲法法律為引領,倡導弘揚行業正氣,規範個人言行,充分發揮從業人員道德表率作用,凝聚了廣泛的社會共識。
范冰冰回顧自己的從影之路,當眾談了幾點感受:
首先,做一個好演員必須首先是一個好人。“好人”的界定,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認為最基本的標準就是遵紀守法,行為合乎規範,舉事於社會有益。如今,大眾對影視演員有著極高的關注度,我們的一舉一動對他們、尤其是年輕人都產生直接的影響。因為這個職業,我們常置身於社會的關注熱點中,謝晉導演那時就常提醒我們,無論是榮耀還是低谷,不忘初心。我常想,“范冰冰”不應只是做一名大眾喜愛的明星,而應同時盡己所能,成為弘揚社會正氣,傳遞社會正能量的使者。
其次,一個好演員還應該是一個敬業的人。演員是創作中不能替代的部分,最終所有工作人員的努力都要通過演員的工作來呈現,觀眾把最大的喜愛和熱情給了演員,那壓力和辛苦我們也必須承受,只有高質量地完成工作,才能不負團隊,無愧觀眾。
再者,一個好演員還應該在藝術上有一定造詣。有位前輩說過,只有小演員,沒有小角色。我演過的各類角色中,有許多都是配角。正因為這些配角,鍛煉了我,培養了我,讓我知道了做明星容易做藝術難的道理。因此,在拿到劇本時,我首先考慮的不是角色的戲多戲少,而是編劇筆下的人物是否鮮活,我能不能把她栩栩如生地搬上銀幕。
范冰冰作為青年演員,真心而坦誠的發言,剛一結束,現場參會人員向她報以熱烈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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