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演”的背後多為性交易
事實上,在郭美美看來,為了名利,有個壞名聲又何妨。就連她的私生活,也極為混亂,用呂某某的話說,“誰給錢她就跟誰”。
北京警方查明,郭美美表面上與南方某演藝公司簽約,以每年不少於50次的“夜場商演”謀生。其實,所謂的“商演”不足20場,更多的是從事性交易,並且嫖資高達數十萬元。
“她經常告訴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們到了當地後接機的卻是陌生男人,當晚她就會與該男子開房,次日離開時我為她收拾行李,都會有成捆的現金。”呂某某供述,郭美美還經常找不同的男子回家過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中國男子專找有錢的。有一段時間找不同的男孩子,還要她幫助記數。
善惡終有報,懲治會有時。如今,郭美美被繩之於法。“這段時間,反省自己,非常的後悔不已,受完罰出去以後,肯定會重新做人,不會再去賭博、炫富,不再去做一些違法、違背道德的事情。就想踏踏實實做人,過好每一天,特別特別希望。”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