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4日電/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2015年12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謝晖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謝晖簡歷:
謝晖,男,漢族,四川三台人,1963年1月出生,1980年9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0年9月至1984年9月,農十師182團3中教師;
1984年9月至1986年8月,新疆勞改警校學員;
1986年8月至1987年7月,烏蘇勞教所管教幹事;
1987年7月至1988年6月,烏蘇勞教所辦公室主任;
1988年6月至1993年6月,烏蘇勞教所黨委委員、副所長;
1993年6月至1994年11月,烏蘇勞教所黨委書記、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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