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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連雲港特大制售地溝油案主犯 被判無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09 15:36:56  


  中評社香港10月9日電/江蘇連雲港特大制售地溝油案9日宣判,涉案康潤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王成奎被判處無期徒刑。

  新華社報道,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王成奎以及公司另一股東李樹聖在明知王佃生、蔡學飛等人提供的油料為廢棄油脂以及各類肉及肉製品加工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生產,仍決定多次大量採購並加工為食用油,銷售給安徽省、四川省、重慶市、北京市等地的117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業以及東海縣王三糧油店。其中2011年康潤公司銷售“食用油”數額約為人民幣4634.85萬元,2012年銷售“食用油”數額為1636.838萬元。

  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人王成奎等15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王傳果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事實及量刑情節,對王成奎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李樹聖等14人分別判處一年七個月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15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罰金;對李衛行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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