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已發現上百起盜水林園局:立即調查
“我們也一直在查盜水的情況,但無法完全制止。”昨日,成都市自來水公司相關負責人陳先生介紹說,今年以來他們已經發現了數百起盜水事件。
陳先生說,綠化車供水的水價並不貴,不在規定地點上取水,司機更多的是為了方便。但就是這種偷懶行為,帶來了很多危害。如部分灑水車師傅用蠻力打開消防井蓋、水閥,將造成損壞。如果遇到有火情,就有可能延誤消防的救援時間,存在安全隱患。而像昨日這種事件,還造成了嚴重的水資源浪費。
“我們沒有相應的執法權,而盜水的金額很小無法立案。我們發現後一般只有收繳司機的盜水工具,並進行口頭教育。但很多師傅不理解。”陳先生說,希望相關單位加強管理,提醒駕駛員在指定的取水口取水,保護公共供水設施的安全。
針對此事,成都林業和園林管理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則表示,他是第一次聽說園林車有盜水的行為,將立即進行調查。
華西都市報記者 餘行 攝影陳羽嘯相關鏈接
盜用公共供水 最高罰5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四川省城市供水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公共消火栓實行專管專用制度,除訓練演練、滅火救援用水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
《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擅自開啟城市消防公共專用供水設施。盜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將處以1萬元到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