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介紹,王某的鄰居反映王某平常人很好,而且王某的家庭條件也不錯,很難相信他偷了那麼多東西。
王某稱,他偷東西並不是為了賣錢,就是覺得刺激。“就是偶爾想起來了,就在網上發布賣貨的信息。”
在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臥室裡,民警發現了各種贓物,沙發上擺滿了各種筆記本電腦,箱子內、床底下也都是贓物。
民警從下午六點半排查到晚上十一點半,共發現了現金40000多元、筆記本電腦50餘台、手機100餘部、數碼相機60餘部、金銀首飾、珠寶玉器、名酒、名牌衣物等贓物,保守估計價值在50餘元。
現場,一名老民警也感嘆,這是他從警20多年來遇到的案值最大的案子。
據介紹,王某雖與家人同住,但平時少與家人交流,而且父母忙於工作,也很少管他,所以臥室雖然堆滿贓物,但家人竟也沒能發現。
每天偷盜“成績”
詳實記錄在日記內
民警發現王某有一個習慣,愛寫日記,記錄自己的點滴,比如“今天我和誰誰打牌輸了一塊錢”以及“今天我在哪偷了多少多少錢以及多少物品等等”,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他在自己所盜的贓款中寫到“這是我人生中賺的第一筆錢”。
一辦案民警說:“這些日記非常詳細,甚至記錄下盜竊了多少個硬幣,這給我們尋找失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由於被盜的手表、玉器等物品還沒有具體估計數值,所以王某盜竊案還沒有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來源:《齊魯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