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日電/無業人員王某忽悠他人“優惠買房”,騙取錢款56萬元,用於賭博活動。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罰金1萬元。
現年37歲的王某,上海市人,無業人員。2009年的時候,王某在上海朋友聚會時認識了周小姐,閑聊中,王某自稱在投資公司工作,可以推薦投資方式,當時周小姐把王某的謊言當真記在心裡。
2012年初,周小姐主動聯繫王某,問他有什麼投資方式?而此時的王某正沉湎於賭博之中輸紅了眼,見“好事”降臨,便信口說道,現在只有房產可以投資,股票什麼的都不行了。王某謊稱自己在綠地集團任房產營銷經理,有內部便宜房子賣給她,是在蘇州的一處酒店式公寓,市場價83萬元,通過他可以55萬元到手並可直接出租,但要另付1萬元的傭金。
聽了王某的一番吹噓,周小姐信以為真,心動了,後便與王某一起到蘇州實地看了房。回上海後,周某在與母親商量後,從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間,先後通過付現金和轉賬的方式給了王某56萬元。
其實,王某根本不是什麼房產營銷經理,只是一個嗜賭成性的無業人員,他也沒有任何能力可以為周小姐買到優惠的房子,而從周小姐那裡陸續騙到錢款,大部分都被他用於了賭博活動。
當周小姐買房的事“石沉大海”後,她幾次與王某發生糾紛,催促之下,王某分多次返還錢款共計1.73萬元。
2013年9月2日,公安機關接被害人周小姐報警後在浦東新區某商務樓內將王某抓獲。到案後,王某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來源:《新聞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