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4日電/上證報從可靠渠道獲悉,將南沙、橫琴、前海、白雲機場空港區均覆蓋在內的廣東粵港澳自貿區方案已於本月中旬正式上報國務院,目前正與高層密切溝通,獲批在望。粵港澳自貿區政策參照上海自貿區方案,雖然沒有像後者定位於全方位開放,但開放的程度及創新措施力度更大。
相關材料顯示,粵港澳自貿區的全稱為“粵港澳自由貿易園區”,目標是打造成為國際製造、國際物流、國際貿易、國際維修、國際研發和國際結算等六大中心,功能定位為:積極擴大服務業對港澳開放,發展新型國際貿易方式,探索建設現代金融服務創新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營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打造CEPA升級版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升級版。通過3-5年的努力,將自貿園區建設成為投資貿易便利,服務貿易基本自由,監管模式靈活高效,營商環境與國際接軌,行政與法制透明規範的與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和全國新一輪改革開放實驗區。
具體實施範圍方面,粵港澳自由貿易園區包括:廣州南沙新區803平方公里,到2020年可開發面積為245平方公里;深圳前海新區15平方公里;珠海橫琴新區106平方公里,到2020年可開發面積28平方公里;白雲機場綜合保稅區7.385平方公里。總共931.385平方公里,到2020年可開發面積為295.385平方公里。
其中,實施物理圍網的區域總面積為25.405平方公里,包括以南沙保稅港區所在的龍穴島南部片區6.48平方公里,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3.71平方公里,白雲機場綜合保稅區7.385平方公里,共計17.575平方公里為起步區,後期拓展萬頃沙南部片區7.83平方公里。此外,橫琴新區已經批准分線管理,今年年底前封關驗收。
“六大中心”目標
據悉,按廣東省的計劃,自貿園區不單設一級政府,設立法定管理機構並授予省級管理權限,整合海關、檢驗檢疫、邊檢、和海事等口岸單位的職能,形成協同統一的新型監管主體。自貿園區管理機構在授權範圍內集中統一辦理行政審批,簡化行政審批程序,制定行政審批實施標準,促進行政審批規範化、標準化,減少行政干預,放鬆管制,放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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