掙脫後,她顫抖著摸黑在黑暗中搜索,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不知道又過了幾個小時,終於朝著光亮的方向找到了山洞出口。
清晨6點多,鄭女士冒死逃出山洞後,在附近村莊找村民借了部手機,順利通知了丈夫。
人質已安全,專案組迅速啟動抓捕預案,並於3月7日上午在平潭一足浴店內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何某,查獲作案車輛小面包車1部,繳獲2把改造過的發令槍等作案工具。3月7日下午,迫於警方的追捕壓力,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施某在平潭向福清警方投案自首。至此,“3·6”綁架案成功告破。
劫匪專挑豪車下手 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何某,曾因綁架罪被判刑入獄13年,於2010年刑滿釋放。釋放後的何某整日游手好閑,經濟拮據,並結識了不務正業的施某。
兩人在年前開始密謀通過綁架勒索來“發財致富”,先後在網上購買了發令槍、假發、望遠鏡等作案工具,並選擇城區駕駛豪車人員作為綁架目標。
1月25日,經踩點跟蹤,兩人在福清城區盯上了駕駛奔馳車的受害人郭某,並將其劫持到偏辟鄉村後,搶走價值40餘萬元的財物(一塊價值30餘萬元的手表及現金10餘萬元)。
而據嫌疑人交代,為了做一單更大的綁架勒索案,1月25日兩人搶劫各分得1.5萬元後,將剩餘的部分現金購買了一部二手的小面包車和其他作案工具,準備專門用於綁架跟蹤踩點使用。
3月初,犯罪嫌疑人在福清城區尋找目標中,盯上了一部內有女靴的奧迪車,認為車主應該是女性,且家境比較富有。3月5日晚,鄭某駕駛該車在自家小區停車場停車時,兩名嫌疑人蒙面持“槍”(改造過的發令槍)將其強行劫持到面包車上。
上車後,嫌疑人搶走鄭某身上財物,逼迫其說出銀行卡密碼,並通過ATM機取走6000元現金。而後,他們將受害人綁架劫持至平潭澳前鎮一山洞內,並用鐵鏈加鎖捆綁住受害人腿腳。其間,嫌疑人採取毆打、恐嚇等方式獲取鄭某丈夫林某電話,要求林某支付500萬元的贖金,並揚言若報警就撕票殺害人質。
目前,兩嫌疑人已被福清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東南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