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4日電/25年前,當時33歲的白春榮被指控偷了價值4000元的布,被從嚴處罰判了有期徒刑8年;25年後,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認定她無罪,白春榮終於討回了清白。
4月2日,白春榮從北京趕到了佛山,向佛山中院提出了共計357萬元的國家賠償。同時,她告訴羊城晚報記者,相比起金錢上的賠償,她更需要的是一聲“對不起”。
25年前:
在佛山進貨時被抓
60歲的白春榮滿頭白發,臉上皺紋密布,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大許多。
4月2日這天,她再次回到佛山,一個25年前她蒙冤被判有罪的地方。不過,這次,她手上除了1989年7月28日“南海縣人民法院”的那份已經泛黃殘缺的有罪判決外,還多了一份2014年3月20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無罪判決。看著這份無罪判決,白春榮終於笑了,但是,這笑容很快又消失不見,“一回想起這些年來的遭遇,就覺得高興不起來”。
時間回溯到1988年。當時,白春榮是個敢闖敢拼的“女漢子”,正逢改革開放,她在老家遼寧小朝陽市(現葫蘆島市)做起了布匹買賣生意。廣東是改革開放的前沿,製造業發展迅猛,她經常會到當時的佛山市南海縣西樵鎮官山墟登山大道的布匹市場倒騰一些布匹。
她回憶,當年10月27日,她在西樵布匹市場1號鋪買了些布匹後,覺得天色太晚,便將布匹存放在1號鋪,打算先休息一天。翌日,她碰到一個老鄉,這位老鄉主動跟她提出,可以便宜點將一些搬不上貨車的布匹賣給她,覺得價格的確很優惠,她便買了下來,並將這些布一並存放在1號鋪內。
存放好布後,白春榮說自己再次去其他店鋪挑選布匹,卻忽然間聽到很多人叫嚷,還看到不少人圍到了1號鋪裡,還有治安員跑了進去。因為覺得奇怪,她也走向1號鋪,沒想到就被治安員抓了。
原來,當時有人報案說丟了布,白春榮被認為就是那個賊。1989年7月28日,當時的“南海縣人民法院”判她犯盜竊罪,處有期徒刑8年,她不服,提出上訴。為了討回清白,她甚至找來了北京的一名法學教授為她打官司,力陳案件中的種種疑點,可是1990年3月28日,佛山中院終究還是維持了一審判決。從此,白春榮的人生被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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