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下班”有去處
對於“乞丐困局”,雅加達市經常進行專項掃除街頭乞丐行動,2009年社會局官員逮捕12名施舍乞丐的市民,罰款80~160元人民幣不等,同時逮捕30名乞丐以及行乞團夥負責人。
另據當地媒體報道,去年12月社會服務部門的官員在南雅加達區找到2名乞丐,在他們身上發現的現金折合近13300元人民幣,並且這還是2周所得,平均每人每天可乞討到475元人民幣。
但更令人吃驚的是,當地官員跟蹤到了乞丐“下班”後的去處,發現這些乞丐竟然還有自己的住處、農場、花園。有數據顯示,部分乞丐每周有2天休息,仍能“掙”8281元人民幣的月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