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9日電/受黃色網站影響,年僅14歲的少年竟模仿色情畫面侵犯了5歲幼女。經南平順昌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昨天,法院以強姦罪判處這名少年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據介紹,現年14歲的小明(化名)是一名中學生。今年2月5日下午3時許,在一超市門口,小明看到一名5歲女童獨自一人在玩耍,便以贈送老鼠兔玩具給她玩為由,將她騙到該超市二樓一個偏僻的樓梯處。隨後,小明對女童實施了侵犯。經鑒定,女童損傷為輕傷二級。小明歸案後交代,平時自己經常瀏覽黃色網站,案發當天見女童獨自一人,便萌生歹念。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小明奸淫未滿14週歲的幼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對不滿12週歲的兒童實施強姦,應依法從重處罰。但鑒於小明作案時未滿16週歲,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最終以強姦罪判處該少年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來源:《海峽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