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張則石的印象最深,他頭髮花白,但精神頭挺足,每次都帶著一堆文件,有縱火案的案卷、判決書,還有他們的材料和起訴書。
葛強說,火災發生後,先後有兩具遇難者的遺體被家屬火化帶走,當時給了他幾千元存屍費。剩下的五具遺體就一直存放在太平間裡。
家屬因賠償問題不同意處理
為什麼這五具遺體一直都沒有火化?
“當時張則石一方的說法是,他們支付不起存屍費,不過一開始的費用根本沒有那麼多。”葛強說,後來相關部門給尚未處理屍體的受害者家屬下發了一張《湖西飯店縱火案未處理屍體調查表》。
記者發現這份調查表中包括張則石一家在內,他們所填的“不處理屍體原因”均為:對判決不同意,賠償不合理。免存屍費用處理遺體也沒錢,不同意處理。
葛強說,15年過去了,張則石等家屬一直試圖找相關部門索賠。2008年,張則石還起訴了湖西飯店的產權單位以及上級單位,並提出民事賠償。“但後來都沒有結果,當時法院的判決是:要求賠償的上訴請求於法無據,故不能支持。”
張則石等人的賠償要求被駁回了,但家屬們仍不同意火化屍體。
按照當時對此事進行報道的各家媒體的說法,瀋陽市民政局給出的回應是:湖西飯店遇難者的5具存屍,是僅有的全市位於殯儀館之外的屍體。由於存在糾紛、爭議,這幾家家屬不同意火化屍體,任何部門也無權強行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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