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海埂大壩,一男子抓著海鷗拍照被市民張先生勸阻。
12月1日,海埂大壩,一男一女兩名遊客抓住一只海鷗合影,並強行喂食,後在眾人的指責下,才放開海鷗。
新聞縱深
昆明先後5次發布《保護紅嘴鷗通告》
21名人大代表
曾提出議案立法保護紅嘴鷗
自1985年以來,遷徙越冬到昆明的紅嘴鷗,已成為一大城市景觀和春城文明祥和的主要標誌。然而,頻頻出現的虐鷗事件,以及不合理的城市設施建設都給紅嘴鷗帶來了傷害。
1985年12月12日昆明市發出首份保護紅嘴鷗的《通告》,要求全市人民樹立愛鳥護鳥的良好社會風氣。至今,昆明市政府已先後5次發布《保護紅嘴鷗通告》,明確規定紅嘴鷗屬於有科研、經濟、觀賞價值的“三有”野生動物。
在今年1月,人大代表李春光等21位市人大代表聯名提出制定《昆明市紅嘴鷗保護條例》的議案,還附上了《昆明市紅嘴鷗保護條例(草案)》。本報也曾於12月初發出50分調查問卷,高達92%的受訪者認為應該盡快立法保護紅嘴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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