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假證背後的真相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樣的?洪湖檢察院聯合洪湖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檢察官和民警找到李萌進行核查。李萌改口稱,她是在威逼利誘下,才寫的虛假“說明”。
原來,朱某的舅舅對李萌及其男友表示,只要去派出所說明情況,不管結果如何,都會給1.5萬元。事後,這筆錢兌現了,由其男友劉科掌管。劉科拿出部分錢,為自己買了一部蘋果手機。
萬某落網後的第二天,為了讓朱某逃避打擊,兩名自稱是朱某的朋友的男子找到李萌及其男友,稱都是洪湖人,抬頭不見低頭見,不要把事情做絕。朱某的朋友還提出給5萬元,讓李萌及其男友作假證,並當場支付2萬元,承諾事成後再付3萬元。
此後一個多月裡,李萌不停地被這兩名男子糾纏著。雖然李萌並不願意被收買,但她在男友的勸導下表示同意。
李萌男友遂讓李萌寫下“情況說明”,並將其中1.5萬元存進他自己的卡中,餘下5000元供兩人花銷。
近日,洪湖市檢察院再次對萬某提起公訴。12月初,萬某被洪湖市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被害人李萌及其男友分別因涉嫌包庇罪和妨礙作證罪被警方刑拘,朱某的一名朋友也因撮合李萌作假證涉嫌妨礙作證罪被刑拘。朱某則被警方列為網上逃犯。
目前,李萌及其男友均已被取保候審。
(來源:《楚天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