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1日電/崇陽一名孕婦在孕檢時發現胎兒腹部有腫塊,醫院建議她引產,不料引產出的胎兒活著。家長因嬰兒健康問題,與醫院發生糾紛,將孩子留在醫院,院方隨後將孩子代為撫養了40多天。時至昨日,家屬還未將孩子抱走,醫院擬將小夫妻告上法庭。
引產嬰兒的父親鄒某是崇陽縣石城鎮人,母親米某系該縣白霓鎮人。據鄒某的父親介紹,去年10月,兒媳懷孕六個月時,到縣婦幼保健院檢查,發現胎兒腹部有腫塊,次日到武漢協和醫院和省婦幼檢查,兩家醫院建議,待孩子再長大一些,看看腫塊能否消。
兩個月後,米某再到武漢那兩家做檢查,發現腫塊未消,醫生建議引產,並出具了引產證明。
去年12月12日,經過崇陽縣衛計局簽字同意,米某於當日下午到崇陽縣人民醫院進行了引產手術,次日引產下一名女嬰。不想,嬰兒出生後哇地哭出了聲,醫護人員隨後將其送到兒科進行專業護理。
“孩子的健康存在問題,選擇引產也是我們思量再三才作出的痛苦決定,沒想到醫院引產出一個活嬰,這個結果讓我們感到意外。”鄒某說,孩子腹部有腫塊,是什麼病目前還不清楚,其以後能否健康成長都是問題。他認為,醫院既然引產失敗,就應該負責,還給他們一個健康的孩子。
為此,鄒家人和醫院發生矛盾,一家人在女嬰出生幾天後,便留下孩子,離開了醫院。該院多次聯繫鄒某及家人未果,無奈擔負起了撫養的任務。
據該院一名負責人介紹,該院兒科現有40多名新生兒,有15名護士,本就非常忙,現在鄒某將孩子放在醫院,院方只好從別的科室抽調了三名護士專門照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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