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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張郅當庭陳述犯罪經過。 |
中評社北京7月11日電/29歲的張郅持刀進入一投資公司辦公室強行索借80萬元,在遭到拒絕後持刀強迫該公司經理李某,後被李某和工作人員制服。昨日上午,張郅因涉嫌犯搶劫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昨天9時40分許,張郅上穿一件花T恤、下著灰色短褲被帶入法庭,其沒有為自己聘請律師。
朝陽檢察院指控稱,今年2月27日15時許,張郅攜帶刀具來到盛銘天使(北京)國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銘公司)經理李某辦公室內,持刀索借80萬元,並致李某輕微傷,張郅被當場抓獲。
張郅否認持刀搶劫,其辯稱自己拿刀只是為了嚇唬李某,李某脖子上的傷,也不是刀傷,而是在撕扯中自己抓的。張郅稱,其研究生沒畢業就不想念了,退學後還到公司聽過兩次課,認識李某。在2013年和2014年初,張郅曾兩次到該公司應聘操盤手,但該公司要求有經驗,得先交錢看操盤水平才能錄取。他沒錢又很想幹這份工作,就拿3把刀來到李某辦公室,想逼其借80萬元供其炒外匯,“我確實想脅迫他一下,炒贏了自然好,虧了我就自縊,若坐牢了就讓父母賠。”
據悉,張郅曾在2009年在河海大學讀研究生,研究生沒讀完就去了法國裡爾大學留學,2011年底回國,2012年7月來京務工。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