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大連市退休警察趙明向政府申請,公開包括養馬成本在內的女騎警有關信息。他質疑,女騎警嚴重脫離了國情實際,是亂花納稅人錢財,應予取消。
這一紙申請,甫經曝光,就像投進輿論湖面的石子,激起軒然大波。女騎警的存在價值,也成公眾熱議的話題。而公眾態度,也莫衷一是。
毫無疑問,敢於質疑絕非壞事,趙明“啄木鳥”式的挑刺,並申請公開女騎警設立的審批背景、人員編制和社會效益等,也體現了強烈的監督意識與權利覺悟。不過,也有不少網民持有異議:女騎警這道風景線,如今堪稱大連的“形象代言”,它讓大連有了別樣風情;對遊客而言,在街頭邂逅女騎警,能沁人心脾,帶來視覺享受與快感體驗。它的“磁力”,可兌換為人文氣質和旅遊價值。
這兩種觀點,各有其道理。應該說,評判女騎警的價值,理應多面權衡。若追根溯源,在建立之初,對女騎警的定位,就不止是“警權符號”,還有製造景觀效應。女騎警的觀賞性多於治安作用,“一飽眼福”的意義甚於職能行使本身。
正因承載禮儀表演、象徵性巡邏等功能,有人認為女騎警已淪為“花瓶”,背離了警察本職,是“越位擔當”;也有人針鋒相對,覺得女騎警之“秀”不等於純顯擺,把警察職能窄化為“維護治安”,也有失偏頗,忽略了職業的交叉性與延伸性,形象宣傳、與民親近,也是警察價值的外延。
誰是誰非,難以定論。審視女騎警,不可“單維度考量”。圍繞女騎警的爭論,或可化約為“治安本位”與“審美”的價值次序之爭。這些爭論,並非無謂的口舌之爭,而是有經緯度的“參考系”——對女騎警的價值審思、改制必要性的探討,都頗具意義。(時間:5月28日 來源:華西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