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4日電/為逃第三胎社會撫養費,膠州的盧某讓剛剛懷孕不久的同居女友吳某與同村人吳某江領了結婚證。生下一男孩後,女友和吳某江離婚,並與盧某登記結婚。被識破後,膠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對盧某作出了處罰,要求其繳納7.4萬元的社會撫養費。盧某不服,起訴至膠州市人民法院,日前經法院審理認為,膠州市計生局對盧某作出的徵收決定並無不當之處,駁回了盧某的訴訟請求。
《半島都市報》報道,“和我結婚之前,她就有這個男孩了,明明是她和前夫生的,現在非要說是我的孩子,還給要罰我款。”1959年出生的盧某是膠州市張應鎮某村村幹部,因不滿去年12月份膠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以下簡稱膠州計生局)對其作出的徵收社會撫養費7.4萬元的決定,今年2月份向膠州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計生局撤銷針對他的這項處罰決定。
根據盧某向法庭提交的證據顯示,2008年5月22日,高密女子吳某和同村男子吳某江登記結婚,6個月後吳某生下一名男嬰,不久二人便辦理了離婚手續。2011年7月15日,吳某跟盧某在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據介紹,在與吳某結婚之前,盧某曾有過兩段婚姻,且已經育有兩名男孩。
2012年12月27日,經調查,膠州計生局認為吳某所生的男孩系由盧某和吳某所生,鑒於其違法生育第三胎的事實,膠州市計生局最終對其作出了處罰決定。
應辯為逃罰款,導演假結婚
法庭上,為證明男嬰確是由盧某和吳某所生,膠州計生局也提交了一系列證據。“首先,根據群眾舉報,從2006年開始盧某就和吳某認識並同居。”膠州市計生局表示,通過對盧某所在村的村幹部、村民,以及吳某江的哥哥等人進行調查得知,在盧某、吳某同居過程中吳某懷孕。而為了逃避罰款,盧某進行了特意安排:首先讓吳某與同村男子吳某江登記結婚,給外人造成孩子是由吳某和吳某江所生的假象,等孩子出生後,吳某和吳某江辦理離婚手續,約兩年多後再跟吳某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據膠州市計生局調查,在此過程中,吳某一直與盧某共同生活。
此外,膠州市計生局通過調取當地幼兒園的花名册發現,在男嬰入園時登記的父母名稱均為盧某、吳某。而吳某生育時住院病歷上和受種者接種記錄上面留有盧某的電話。“最為關鍵的是,在對其作出處罰決定之前,計生部門曾多次要求做親子鑒定,但是遭到了對方的拒絕。”辦案法院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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