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日電/相好3個月,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請求再給兩個月的考驗期。“今年年底,你必須跟我結婚,前面兩個女朋友都沒有結成婚,如果這一次你再不跟我結婚,我就太沒面子了。”5月26日凌晨2時,男方向女方再次提出結婚的請求遭到拒絕。一怒之下,男方提刀砍傷女友,爾後,他抱著自己的ipad走了。
面對分手
他請求兩個月考驗期
29歲的小楊是昭通昭陽區人,在家中4個姊妹中,排行老大的小楊,為了幫助父母減輕負擔,10多歲就來昆明打工。兩年前,小楊搬到了船房老村租住。
去年12月,經別人介紹小楊認識了男朋友嚴某。見面不久,嚴某便問小楊兩人能否交往,小楊給出的答覆是先了解了解。
今年3月,小楊發現嚴某喜歡將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別人,小楊覺得,男朋友的性格與自己不合。於是,小楊以兩人不合適為由向男朋友提出分手。
面對女朋友的分手,嚴某當即請求再給自己兩個月的“考驗期”。
在考驗期內,由於小楊沒有上班,5月初,小楊去親戚家做客,男朋友便給了她300元。
在兩人相處的日子裡,小楊說男朋友總共拿了1000元給她。
小楊說,按照她們家當地習俗,戀人之間,只要沒有住在一起,如果她不同意這門親事,用了對方的多少錢,就要如數還給對方。於是,她在向男朋友提出分手的時候,說要退還這1000元。但男朋友不同意,非要堅守這份感情。
矛盾爆發
他提刀砍傷女友
今年5月26日凌晨2時許,兩人之間的矛盾瞬間爆發。
小楊回憶,由於之前男朋友打了不少的電話,但電話沒在身邊,她就沒接。
男朋友就主動找上門來,請她家的人吃飯。飯後,又在她的租住房裡談論結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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