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磬 (江蘇南京 教育工作者)
一、台灣“立法院”6年被“霸占主席台”高達91次,台“霸台”與港“占街”,是“大巫見小巫”
近日在媒體見文,在美學者楊力宇書面專訪馬英九,馬英九詳述當局在“立法院”遭遇的困難:民進黨對其反對的議案就暴力霸占主席台,6年多來已高達91次。馬英九使用“少數霸淩多數”來形容“立法院”的困境。并有言:“馬英九的哈佛法學教授孔傑榮早在兩年多前即已指出,在反對黨堅持為反對而反對的策略下,台灣已成為一個嚴重分裂的地區,而管理一個嚴重分裂的地區為一艱難無比的任務。著名導演李安曾與馬英九談話,對馬頗多了解,李安認為即使諸葛亮再生,也無法治理台灣。”
同時,又從網上讀到台灣學者文說,對香港“占街”,台灣媒體報道除極少數外,幾乎是清一色對民主派及示威群衆支持,說是今天的香港就是明日的台灣,台灣必須挺身支持香港民衆的抗爭行動與訴求,并稱許多香港民衆羨慕台灣的民主,想要移居台灣等等。
看有著6年反對黨霸占主席台91次(可能已創世界紀錄了吧!)的台灣,說“今天的香港就是明日的台灣”,不禁讓人啞然失笑。真覺得還不如說“今天的台灣,可能是明日的香港”——有91次“少數霸淩多數”紀錄、被認為管理“艱難無比”、“無法治理”的台灣,還能對其“民主體制”如此自高自大,自我感覺如此良好,“稱許多香港民衆羨慕台灣的民主”?
台“霸台”與港“占街”,是“大巫見小巫”吧!
二、“霸台”是“大巫”,“占街”是“小巫”
也就是說,再進一步分析,“霸台”是“大巫”,“占街”是“小巫”。
不是嗎?占街,騎劫民生經濟,損傷無辜,明火執仗,占街剪徑,脅迫社會,逼迫政府,逼得衆怒,危害頗大,但并不能就此影響、改變政策、體制——特別是在中國,在中國的香港。
而“霸台”,由於是在立法機構中“霸占主席台”,癱瘓議事,阻撓決策,看來沒有直接影響公共交通、民生,其實危害更大。
三、無論大小巫,都不能讓其再“巫”下去
從台“霸台”、港“占街”,人們還是至少應該從中體認到,如台灣學者蔡逸儒所言:“民主確實是人類已知許多壞的政治制度中相對較好的一種政府組織形式和生活方式,但仍有太多值得改善之處。”
民主,在現實中,無論在曾被標榜的台灣,還是現在的香港,無論大小巫,都不應讓其再“巫”下去。否則,台灣的議事機構“空轉”,香港的經濟民生“轉空”。
應該有應對的立法和行政措施,不能讓其再“巫”下去。例如,可以對“霸占主席台”、在議事機構“拉布”拖延,癱瘓議事,阻撓表決,法定屬非正當,并可采其他可用且可信的方式、渠道表決,從而仍能議定被拖延、癱瘓的議事。對“占街”等損傷無辜公衆利益的脅迫行為,立法明定此方式非法,且可前有阻止,後有限時後強制清場,并對發動者、支持者能進行時的及時收押阻斷其事,事後的追究法律、經濟責任等。
不如此,現實生活大受影響;“民主”的名聲,也大受影響。以民主為理想的人們,恐怕不能不現實的、嚴肅的考慮面對這些問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