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2日電/11月19日,蔡智奇被華南理工大學開除,理由是蔡生了二胎。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此事近來在網上引發熱議。蔡智奇是華南理工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副教授。2007年,蔡赴美從事博士後研究,妻子前往陪讀,其間育有一女,女兒為美國國籍。2009年,蔡回國任教。次年,蔡妻在天津生下第二胎。今年5月31日,華南理工大學計生委通知蔡:提供符合計生政策的書面材料;調出華南理工大學;自動辭職。如做不到三點中的任一點,學校將對其進行處罰。
校方稱,蔡違反“穗計生函2006年26號和粵人口計生委辦函2006年35號精神”,並稱“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未在外國定居,其在外國生育的第一孩不管是否已取得外國國籍,均不能批生第二孩”。
蔡智奇的律師陸妙卿則認為,蔡的情況不適用於以上兩個文件。“這兩個函是針對中國公民利用短期簽證到境外生育的情況,不適用留學人員在國外生育的情況。”
陸妙卿介紹,根據《出國留學人員生育問題規定》,“夫妻雙方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在國外生育或者懷孕後回中國生育第二個子女,回中國內地後不予處理。”
華南理工大學計生辦對此並不認同。該辦向蔡智奇出示了一份此前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給大連計生委的回函,其中提及“留學人員”須為“夫妻雙方同時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出國留學人員”。
“前述規定的意思是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為留學人員就行。此外,《廣東省人口計劃生育條例》只是一個基本條例,它不能僭越《就業法》及憲法,現在,計生委的行為已侵犯公民最基本的就業權。”陸妙卿說。蔡智奇已經決定起訴華南理工大學,具體是計生辦還是其他部門作為被告,尚在與律師討論中。
昨日,南都記者致電華南理工大學分管計生的黨委副書記余其俊,對方拒絕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