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4月,藍田縣一人大代表因為矛盾毆打他人並砸車,被警方行政拘留20天。可踏出拘留所僅十余天,他又因報復打人,在短短一個月裡第二次被行政拘留。
黃先生和妻子在藍田縣開了家手機店。今年4月初,其妻發帖稱,她和丈夫遭到藍田縣人大代表、三里鎮魏家溝村主任馮某酒後刀砍、追打。她稱,4月1日晚11時20分,滿身酒氣的馮某從車上下來,因言語不和持刀追砍其丈夫,未果後就用刀砸砍停靠在店門口的大眾汽車,導致汽車前後擋風玻璃破碎,前引蓋破損,前後燈裂損。她上前制止遭馮某毆打,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而馮某稱,事發當晚,他路過黃某的手機店,停車上前詢問黃某一些瑣事,倆人言語不和發生衝突。他強調,自己當時並未拿刀,只是用隨車攜帶防身的三節棍砸車打人的。
4月10日,“藍田宣傳”發布微博,“藍田縣三里鎮魏家溝村主任馮×(系藍田縣人大代表)砸車打人一事,縣公安組成專案組對案件進行調查。目前,案件已基本調查清楚,經縣人大常委會研究批准,縣公安局已對馮×以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毆打他人分別進行行政處罰,合併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因案發時未做酒精檢測,證據已經滅失,因此酒駕無法認定。
原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可令黃先生沒想到的是,5月11日,馮某再次闖進手機店。
黃先生說,馮某進門後說上次的事情導致他被拘留20天,跟店老板沒完。“先跟我媳婦吵架,把我媳婦打了,之後和我也打開了,用凳子掄了我一下,把我的脊背劃傷了。”事發當晚,因毆打他人,馮某再次被藍田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記者昨日從藍田縣相關部門獲悉,馮、黃系私人矛盾,縣上、鎮上都做過調解但未成功。第二次被拘留後,馮某主動提出申請,希望免去其人大代表的身份,藍田縣人大常委會已批准並終止了其縣人大代表資格。
(來源:華商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