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些作為替考者的農村大學生,顯然成了鏈條上不明真相的作倀者,是被動加入的一個群體。換言之,他們同樣是被權錢勢力改變的一個群體:他們不僅成了替考的隱身人,淪為替考工具,還將付出可能被開除學籍甚至被追究刑責的代價。
對替考者的懲罰,確實有必要,而從“替考之惡”中的主從關係看,追責尺度顯然也該是對稱的。只可惜,就像學者汪海燕指出的,從近年來發生的高考舞弊案來看,被替考學生的家長很難被追究相關責任。
我注意到,有輿論認為,替考事件表明很多制度層面的漏洞亟待打上補丁,包括對替考產業鏈上的每一環都要嚴厲追責。制度補缺,當然該成為亡羊補牢的一部分,但相對於制度補缺的難度,對權錢僭越的遏制卻容易得多,且“功夫在高考外”。就此看,在替考事件上,“農村學生替領導孩子高考”本身並不是最值得關注的現象,權錢能打點各方的實用主義才是。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