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憑問題,比較高級的制假,是“盜號”,可以讓假文憑在官方網站得到驗證,這一違法犯罪問題已有媒體曝光;而低一級的造假,是製作假文憑,同時搞一個假文憑大學的網站,網上出現的虛假大學網站,具有這一類造假的特點;更低一級的造假,則只有一個地攤售賣的文憑。這些假文憑,針對不同用人單位派不同的用場。
而不管哪一類文憑造假,都暴露出同一個問題,即當前還是“學歷社會”,用學歷而不是能力來選拔、評價人才。這和我國實行國家文憑授予制度有關——因為文憑由國家授予,因此學歷被視為人才重要的特征。多年來,筆者一直建議打破國家授予文憑的制度,但不少人對此表示反對,反對的理由是,現在文憑都已經如此泛濫,打破國家授予文憑的制度,實行學校自主授予文憑之後,文憑泛濫現象將更加猖獗。
這是不理解背後的邏輯關係所產生的誤判,因為有國家授予文憑,因此大家看重文憑,進而有文憑造假、販賣文憑問題,如果文憑不再由國家授予,文憑本身不值錢,評價一個人要看能力和素質,還會有多少人去買一張假文憑?另外,對於一所大學來說,在國家授予文憑的制度下,學校可以靠賣國家文憑生存,而在學校自主授予文憑,文憑要由社會專業認證機構認證和用人單位認可,還有多少學校可以維持賣文憑的生意?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