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毫無疑問要傾聽民間的呼聲,包括傾聽輿論。但是無論多強大的輿論,都需與法律進行對照,違反法律的部分堅決不能接納。換句話說,公權力需要尊重輿論,但不能怕輿論。怕輿論和蔑視輿論都是從公權力自身利益出發的態度,它們不是真正符合公共利益的擔當。
有些輿論力量支持、慫恿採取法外行動“維權”,部分是出於假公濟私,通過這些鼓動收獲自己的利益;部分則是出於對社會正義的錯誤認識。我們應看到,連續兩起“自殺”在報社門口發生,不僅當事人糊塗,社會輿論力量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後者這些年的表現對這種“自殺”產生了誘導。
讓我們大家都圍繞法律冷靜下來。法治建設是一條耗時費力之路,但它是根本解決中國問題的不二之途。決不能為了某個短線目標,輿論場就鼓勵挑戰公權力和法律的極端行為。那對中國的公眾利益絕對是得不償失的。
(來源:《環球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