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理論上說,在進行事實判斷時,誰的說法更符合真相就應該相信誰。例如,當警察對竊賊進行刑訊逼供時,警察誘供的話就是虛假的,而竊賊拒不承認的話反而是真實的;反過來,當警察因為刑訊逼供被查處時,竊賊證實其進行了刑訊逼供的話是真實的,而警察否認刑訊逼供的話反而是虛假的。上述兩種情況中,我們都應該相信竊賊。
還有一種情況下我們也不能相信警察,這就是警察辦案時受到了權力的干擾。不幸的是,在合肥“女賊偷官”案中,公眾正懷疑有這樣的情況。女賊房雲雲偷盜合肥兩名廳官是發生在今年5月,房雲雲已經於7月8日被判刑10年,而在疑似貪官被盜後兩個多月,紀委方面對兩名被盜官員的問題尚無明確說法。警方說是涉及盜竊集團要並案偵查,其實那被盜的兩名貪官的問題與小偷是否盜竊集團是無關的。公眾正懷疑警方是奉命對兩名廳官進行“冷處理”,以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合肥公安局反問“應該相信警察還是相信竊賊”,無法回應公眾關切,也顯然不是一個好的答覆。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