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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 |
中評社香港10月25日電/經過四天的閉門會議,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10月23日在北京閉幕。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對依法治國的觀念、目標和任務做出描述,並提出多條依法治國的新觀點、新舉措,可謂對這一重大議題理論與實踐,做出“頂層設計”。
法國《歐洲時報》10月24日載文《中共自信、務實為“依法治國”做“頂層設計”》,文章說,此次四中全會的主題早在7月份就已確定。會議將為中國規劃出怎樣的法治路徑,自那時起就備受關注。中國社會長期以來情、禮、法交織的現實,中共作為唯一執政黨如何處理權力與法治關系,一直存在爭議,並且不乏質疑之聲。如何回應這些爭議與質疑,考驗著中共這個世界最大執政黨的勇氣和智慧。
十八大以來,中共新一屆領導集體不斷展示出的“自我革命”精神,也貫穿了此次全會。透過官方媒體公布的四中全會公報不難發現,此次會議直面中國法治建設的突出問題,並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隊伍建設等進行了比較全面、細致的部署。這其中,司法轄區跨行政區劃、建立官員幹預司法追責制、將法治納入政績考核、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及倒查機制等,都直抵司法不公問題核心,且具有較強可操作性。以中共新一屆領導集體的務實、高效,上述“部署”應該很快會走向具體落實段,尤其在司法改革領域,將有“大動作”。
而對於“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本屆四中全會也進行了明確回應。會議強調了依憲治國與依憲執政;強調“黨治”與“法治”雙管齊下。
2012年底,習近平在紀念現行憲法施行30周年大會上講話時,首次提出依憲治國,被廣泛解讀,甚至誤讀。此後這一提法又在公開報道中忽隱忽現,引發外界不同猜測。而此次四中全會公報將其載明,凸顯執政黨尊重憲法權威作用的堅定意願。
可圈可點的是,此次四中全會對爭論矛盾沒有回避,著重指出“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有機統一性。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做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由此不難看出,會議描繪的仍舊是一個同西方價值觀不同的、具有務實風格的中國法治藍圖。而這也是中共新一屆領導集體另一特質的展示——具有較強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並且比較善於探索新路徑,解決新問題。就依法治國而言,法制建設有不同的實現方法,中國有自己的文化傳統與獨特國情,法制也不可能照搬西方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