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了達到一個目標而不擇手段的行為,之所以容易遭到社會的批評,是因為我們做的每一件事,在做這件事情的同時,也是在表達和傳播針對這個事情的態度和價值觀。
“姚貝娜光明基金”撇不清利益交換
“好死不如賴活”是很多中國人的生存信條,“討口子還嫌餿稀飯”是一部分公益人的心態。前者的極端化表現就是為了生存可以放棄對價值觀的思考,後者的極端化表現是只要公益人的行為穿著“公益慈善”的外衣,就占有了天然的優勢,繼而忽略對人尊嚴的保護。
雖然姚醫生表示,自己與進入太平間拍攝的記者無關,但在華誼公司和姚貝娜的家人看來,“姚貝娜光明基金”是移植醫生姚曉明和某晚報“利益交換”的結果,也許他們不是不接受“姚貝娜光明基金”的存在,而是不接受移植醫生姚曉明和某晚報把“姚貝娜光明基金”當作謀利或達成某種目的的工具。所以,華誼公司在聲明中把這些行為定義為“各種令人不齒行為”。將“姚貝娜捐贈眼角膜”視為可以彼此作利益交換的商品,這種做法是對善舉的歪曲和不合適的社會評價——損害的是姚貝娜作為一個逝者應當得到的尊嚴和尊重。
在華誼和姚貝娜家人看來,擅自成立“姚貝娜光明基金”是貶低了姚貝娜捐贈眼角膜行為的道德價值。這個行為,無疑潛在地消費社會公民的善良美德。
利益交換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它是商業交往中的一種工具。今天,我們這個社會面臨的很多問題,是因為大家不僅僅把“利益交換”當成一種工具,而是把“利益交換”發展成了我們社會生活的價值觀,很多人把 “利益交換”當做解決一切社會問題的原則,甚至在慈善與公益領域也是如此。
對於良善的社會而言,利益交換不應該支配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善良、尊嚴、平等這些良善社會最重要的價值觀,都不應該通過利益交換來獲得。究竟是什麼樣的價值觀應當主導我們的社會和公民生活,這才是需要我們整個社會持續和深入展開討論的問題。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