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15日電/台灣對日本進口食品嚴格把關的新制今天正式實施。日本農林水產大臣林芳正今天表示,強烈要求台灣撤銷這項規定。如果沒有進展,將考慮採取告上世界貿易組織(WTO)等措施。
中央社報道,日本進口食品必須檢附產地證明、部分地區特定產品須有輻射檢驗報告,才能輸入台灣的措施今天正式實施。
林芳正今天在內閣會議後的例行記者會上重申,台灣的措施沒有科學根據、是片面的措施,日本政府強烈要求台灣撤銷這項規定。
林芳正表示,如果沒有進展,將考慮採取包括向WTO提告等措施。
林芳正言下之意,如果與台灣之間的對立時間拖長,不排除向WTO提告。
受311東日本大地震造成核災影響,台灣於2011年禁止福島、櫪木、茨城、千葉、群馬核災5縣的食品進口。自即日起,日本輸台食品的新政策是,5縣以外的食品須附產地證明。
產地證明必須是由日本官方及官方授權認可機構的產地、衛生檢驗證明文件,在產地國之下,再註明都道府縣,例如經濟產業省授權日本工商會,只要產地證明有到都道府縣皆可。
東京都、靜岡縣等特定地區生產的水產品、茶葉、嬰兒食品等3大類逾800項的「高風險產品」則要附輻射檢測證明,此證明需由日本官方或國際認可機構出具,須載明輻射檢驗方法及人工核種檢出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