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日電/今日是兒童節,日前廣東深圳一名單親媽媽,在網絡上發布“租爸爸”啟示,盼“租爸”陪女兒出席學校舉辦的兒童節活動,這名單親媽媽說,主要是擔心女兒沒有爸爸感到自卑,所以才萌生這樣的想法。
《南方都市報》報道稱,發布“租爸爸”啟事的母親黃女士,女兒欣欣今年10歲,從小就沒有爸爸在身邊,在參加一些需要父母陪同的活動時,顯得特別自卑,因此,才有臨時幫孩子找一個爸爸的想法。
至於臨時爸爸需要符合什麼樣的要求?黃女士說,必須是30多歲的已婚、有孩子的人士,且要有固定工作,當天要求只是陪欣欣參加學校的活動,如果對方願意,希望這天還能陪欣欣去公園玩等等,“個人酬金為500元人民幣,其餘消費我來出。”
據悉,黃女士是在5月30日通過一家私人定制網站發出該啟事,僅一天,就收到5名應聘者。
(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