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被扶老人訛詐行為被戳穿之後,往往會以“一時糊塗”、“意識不清”等年老理由來塘塞,社會乃至警方往往也會念及年長予以寬容,甚至有法不依,有理不明,“批評教育”一番了事,須知,警方的這種無論是法制還是道德教育,對於個別老人都不過是“耳旁風”,沒有訛詐成本付出,在自私利益驅使之下,很難保證這種行為不會在一個人身上重複發生,因此,對於被扶反行訛詐的老人,警方對其不能局限於“批評教育”,還應當給予相應的制度處罰,甚至可以納入違反道德的“黑名單”,要讓更多老人明白,年老不是違反道德倫理甚至綁架法規制度的資本,年老應當享受尊重與敬仰,尊老敬老美德也更應當享有制度的關懷與保障。
(來源:中國青年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