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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緊盯基層腐敗之風!浙江通報11起典型案例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7-01 12:19:47


  中評社北京7月1日電/日前,浙江省紀委通報了11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浙江日報報道,2016年以來,全省各級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要求,緊盯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開展農村基層作風巡查,嚴肅查處了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此次通報的11起典型案例如下:

  1、杭州市餘杭區星橋街道城市管理服務中心原主任夏建華受賄、濫用職權問題。2008年至2014年,夏建華利用擔任杭州市餘杭區星橋街道城市管理和環境保護科工作人員、農民多層公寓建設管理中心副主任、城市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6萬元;在負責經辦星橋街道杭州東站鐵路擴建工程(星橋段)徵地拆遷工作中,濫用職權,使本應強制拆除的違法建築獲得拆遷補償,造成國家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838.4萬元。夏建華受到開除公職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4年。

  2、寧波市江北區莊橋街道童家村黨支部原書記、經濟合作社原董事長陳龍受賄問題。2012年至2015年,陳龍利用原擔任村黨支部書記等職務的便利,在協助莊橋街道辦事處對童家村耕地開墾工程的招投標、施工管理和童家村多項工程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85.5萬元。陳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樂清市北白象鎮後西岑村村委會原主任徐勝利挪用村集體資金問題。2008年至2014年,徐勝利利用原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的職務便利,將市財政局下撥給後西岑村的農業補助款中的人民幣5.46萬元用於自己的生意周轉,案發後該筆款項已歸還後西岑村集體;未將河道整治工程合同施工方保證金上交到村集體賬戶,挪用其中的人民幣15.5萬元用於生意周轉,案發後已歸還施工方。徐勝利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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