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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旦投毒案”開庭審理。 |
中評社北京11月29日電/備受關注的上海復旦大學寢室投毒案,昨天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受害人黃洋的室友林森浩當庭承認,向黃洋所喝的水中投入劇毒N-二甲基亞硝胺。
《京華時報》報道,但林森浩稱,他並非要故意殺死黃洋,只是因為愚人節開玩笑,教訓一下他。
投毒量超過致死劑量十倍
昨天上午9點半,林森浩被兩名法警帶進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C101法庭。
據上海檢方指控,林森浩今年27歲,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專業碩士研究生,住復旦大學楓林校區西20樓421室。今年3月31日,因與同寢室室友黃洋因一些瑣事產生不和,於是找來劇毒的化學試劑N-二甲基亞硝胺,將其注入到黃洋所喝的水中。黃洋在飲用後,引發肝、腎功能衰竭,於今年4月16日不治身亡。
對於檢方的這一指控,林森浩表示,他承認確實將N-二甲基亞硝胺投入黃洋所喝的水中,導致了黃洋的死亡。但他對於檢方提到的兩人因瑣事產生不和於是決定殺人並不認同。林森浩稱,他之所以向黃洋的水中投毒,原因只是想教訓一下黃洋,讓黃洋難受一下。而且以他對這種劇毒化學試劑的了解,應該不會產生這麼嚴重的後果,“我之前做過這種試劑的實驗,即使進入體內,經過治療是可以解除的”。
公訴機關認為,林森浩實施犯罪行為具有明確的犯罪動機,將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亞硝胺注入飲水機,超致人死亡劑量10倍以上,應從重處罰。
當庭道歉稱願接受任何處罰
在27日的庭審中,法庭就林森浩的犯罪動機、目的、作案手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開了調查,並充分聽取了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並對證據進行了質證。
庭審最後,林森浩表示:“我的行為導致了黃某的死亡,對他的家庭造成了打擊。我罪孽深重,我向他的家人道歉。我也對不起家人近30年的養育,願意接受法庭的任何處罰”。
27日下午6時15分,該案庭審結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日對該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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