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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過的射釘槍殺傷力巨大
2009年4月,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搗毀一個制槍窩點時,繳獲了用射釘槍改裝出來的3把槍,射程80米。據當時的辦案民警介紹,在裝修市場上隨處可買到射釘槍,但經過不法分子的改裝,就成為了槍支,並具有強大殺傷力。
2012年9月,福建人陳某用射釘槍改裝成槍支用於打獵,經群眾舉報,陳某被抓獲,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據業內人士透露,此類用射釘槍改裝的槍械,改裝簡單,威力巨大,售價低廉,甚至可以用火藥推動,而子彈也各不一樣,目前,對此槍械查處、管理較為困難,而且在網絡上充斥著各種各樣的改裝教程,及幫忙改裝的各類信息。
律師說法
私藏槍支可判七年徒刑
凌雲律師事務所孫文傑律師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三條,國家嚴格管制槍支,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規定持有、製造(包括變造、改裝)、買賣、運輸、出租、出借槍支。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