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反覆辨認,小寧家人終於確定,監控中的女孩正是小寧。
隨後,警方到該小區進行多方尋訪,找到了監控器內顯示的男子。警方經過查證證實:該男子(雲某)曾因搶劫、盜竊等罪名4次入獄,累計服刑19年,去年才被釋放回家。
經審訊,雲某承認了自己殺害女孩小寧並拋屍的事實。
“爺爺”說送寵物狗騙走女孩
雲某49歲,沒有工作,沒有什麼朋友,性格比較孤僻,一直沒有孩子。生活來源就是靠妻子在一家飯店打工,他還有個習慣,就是每天到森林公園鍛煉。
雲某交代,2012年7月28日13時,他看見小寧在森林公園和一只小花貓玩,沒過多久小花貓跑掉了。雲某走上前去說:“小朋友,我家也有一只大黃狗,可聽話了,我帶你去和它玩吧,到時候我把狗送給你。”還補充說:“我自己沒有孩子,可喜歡你這樣可愛的小孩子了,你就當我是你爺爺!”
小寧對這個“爺爺”毫無防範,便和雲某離開了森林公園並隨其上樓。
進屋後,小寧發現不對勁,根本沒有什麼大黃狗,便大哭大鬧起來。雲某怕外人聽到,頓時慌了神,用胳膊死死地勒住小寧的脖頸,還用膠帶紙纏住嘴和腿。幾分鐘後,小寧窒息死亡。
當日15時許,雲某將小寧的屍體裝入編織袋,趁著大雨用自行車運往距離市中心5公里外的民心河大橋並拋屍入河。
次日8時,營口警方組織50多名警力前往民心河,但打撈4個多小時未見任何可疑物。警方進一步觀看監控,發現其騎自行車來回走過,車後沒有裝屍體的編織袋。警方再次對雲某進行審訊,得知屍體其實是被其扔到民心河北側的水溝裡,才最終找到屍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