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9日電/患有精神障礙(俗稱精神病)的李某某停藥後,將6歲堂弟騙到樓頂殺害。4月8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已經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李某某批准逮捕。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深圳市檢察院獲悉,近年來深圳檢察機關已經辦理了多件精神障礙患者暴力案件,檢察官認為,應加強對精神障礙患者的監管,對此類惡性案件重點應放在“事前預防”。
起因很無厘頭
好像聽到有人說他沒用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現年21歲,患有精神分裂症,從2010年底開始,先後兩次在精神病醫院治療,案發前20多天他停止服藥。
2013年12月29日,李某某好像聽到有人說他沒用,心裡很憤怒,便產生了殺死堂弟的念頭。他先到住處附近一座廢棄的廠樓“踩點”,之後回到家中,準備了黑色塑料袋和一把菜刀。當天上午,李某某謊稱帶堂弟外出玩耍,征得其奶奶同意後,他將6歲的堂弟帶到廢棄廠樓的樓頂殺害。
經鑒定,李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發當日其處於該病顯症期。實施作案行為時,其受精神障礙影響,實質性辨認能力完全喪失,常識性辨認和控制能力尚存在。
今年4月3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李某某的決定。案件承辦人、檢察官劉偉成表示,李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案發時其受精神障礙影響,但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其可能實施新的犯罪,有社會危險性,且其有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罰,符合逮捕的條件,應當予以逮捕。
申請強制醫療
不負刑責可別繼續害人
記者了解到,深圳精神障礙患者犯罪案件時有發生。2012年以來,檢察機關已對多件沒有完全喪失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的精神障礙患者殺人或故意傷害案件提起公訴。辦案中,還發現一些案件的被告人具有偏執型人格、衝動型人格等不良人格特質以及其他心理障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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