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這樣的事,整個村子的村民都覺得很悲傷,有村民說,在剛剛過去的那個晚上,他們幾乎都不曾合眼,老是覺得心裡堵得慌。
案發後,閻良警方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昨日上午11時30分,專案組民警帶著濤濤回到譚家村指認現場。華商報記者看到警車中的濤濤,眼睛看著前方,臉上也沒有什麼表情。
村民猜測
懷疑愛被分享他報復父母
村民們也在猜測濤濤殺害妹妹的動機。有村民說,家裡之前將全部的愛都給了濤濤,但妹妹出生後,家人將一部分的愛轉移到了她身上,濤濤可能會覺得失落,以至於心裡有不滿。
還有村民稱,暑假裡,孫某讓濤濤去補課,遭到濤濤反對。於是,他向妹妹下了手,他所做的目的,就是想報復父母,讓父母後悔。
昨日,華商報記者在現場採訪時,村民說的這些,並未得到閻良警方肯定或否定的答覆。
律師說法
年滿14歲犯罪要承擔刑責
陝西高瑾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瑾說,《刑法》第十七條中有明確的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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